四川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
文物是国家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文物普查是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国家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工作。2007年4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正式启动。“四川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设在我院,在省文物局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省第三次文物普查的业务督导和普查办日常工作。普查期间,我院指派专人,成立由考古、地面文物保护业务人员组成的督导组,对普查成果进行检查和验收。我院还根据各市州已掌握的文物资源状况抽调本单位相应的业务人员,为每个市州指派普查督导人员1~2名,负责各市州的业务指导和普查工作的督导,督导人员与地方普查人员共同组成地方普查工作组。四川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于2011年12月结束,共计完成全省65231处文物点的调查,数量居全国第三位,其中调查登录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51836处,占调查登录不可移动文物总数的79.47%;复查登录不可移动文物13395处,占调查总数的20.53%。调查登记消失不可移动文物6138处。2012年2月,我院荣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文物局联合颁发的“四川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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