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禄山副研究馆员
男,1972年生,中共党员,文博副研究馆员,毕业于四川大学。主要从事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工作,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保护规划)资质。承担完成省部级重大课题、文物保护规划及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20余项。
主持或参与完成《四川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纲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四川段建设保护规划》《川陕片区红军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等重大规划项目,是《四川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方案》《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等政策法规的主要起草人,在《四川师范大学学报》《东南文化》《毛泽东思想研究》《四川文物》《南方文物》等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