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承办2020年四川省革命文物工作专题培训班
2020年9月25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四川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四川革命文物工作立法进程,切实推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由我院和南江县文物局共同承办的四川省革命文物工作专题培训班于2020年9月22日—24日在巴中市南江县举办。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钟剑麟、市人大副主任任小娟、省文物局副局长濮新以及省委党史研究室、文化和旅游厅有关处室相关同志出席了开班仪式和调研座谈会,并就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革命文物立法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建议。四川博物院、各市州文物行政部门负责革命文物工作的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议上,省文物局文保处何振华处长、博物馆处段炳刚处长以及文保处牟锦德副处长分别就文物安全、项目资金申报与管理、革命类博物馆纪念馆展陈等内容进行了培训。刘禄山副院长针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有关问题做了说明。参训人员针对当前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与相关领导专家进行了深入地沟通交流。大家一致认为,此次培训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内容丰富,操作性强,对开展下一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培训还就《四川省革命文物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深入讨论和调研座谈。与会人员立足各地革命文物工作实际,就革命文物调查认定、保护管理、展示利用、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大家纷纷表示,该条例的出台将对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革命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加强革命文物机构队伍建设、加大革命文物资金投入、规范革命文物展示利用方式以及有效制止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中的违法行为具有重大意义。